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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修人员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3-22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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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加强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,提高进修质量,根据我院具体情况,特制定接受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如下:

  一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填写进修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资料。

  二 临床科室进修医师、医技科室进修人员应经医务处审批同意,各科室未经医务处批准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。

  三 接收进修人员前须严格审查进修申请表,确保招收的进修人员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,具有一定的临床能力并可胜任相应的临床工作。

  四、 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接收进修的科室负责。各科室应切实做好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,考勤应由专人负责。

  五、 所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休探亲假,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由科主任批准,请假3个工作日以上须持单位介绍信,经科室与医务处审批。请假超过14日(包括公休日,法定节假日除外)者,不发给结业证书。

  六、 未经允许擅自离岗,或者请假逾期三天未归者,立即终止进修学习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且不退进修费。

  七、 无故中断进修一个月者,按自动停止进修办理,不发给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且不退进修费。

  八、 进修人员从事医疗工作(如:管理患者、书写病历、开医嘱、手术、会诊、值班、出门急诊、开写处方及进行各项操作等),均应由指导医师负责确认及签字,不得独立从事各项医疗工作。

  九、 参加放射工作的进修人员须自备剂量笔。

  十、 进修人员来院进修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,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,将立即终止进修,退回原派遣单位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。

  十一、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或携走我院病历、影像学资料、病理切片、血样等各种资料和标本,如有违反,则终止进修学习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。

  十二、以上不当行为,我院有权将此情况如实记入《进修人员鉴定表》发返派遣医院,同时我院保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
  十三、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指定有经验的指导医师,负责带教进修人员;各科室根据本科具体情况及进修人员要求,制订培养计划和授课计划,应有计划地为进修人员安排授课。同时,科室还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十四、进修科室、专业组及期限不得中途更改。进修人员若要求延长进修时间、或进修期满后到其他科室进修,须于进修结束前一个月向医务处提出申请。各科室不得擅自同意进修人员延长进修期限或变更进修科室、专业组等。

  十五、进修期满后,各科室应做好考试、考核及书面鉴定,进修人员办妥手续后方可离院。

  十六、医务处负责监督各科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,如因科室对进修人员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,医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科室做出整改要求。

北京中医医院平谷医院进修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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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

 

进修科目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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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书编码

 备注:请附带身份证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(A4纸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