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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

门诊须知

挂号须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28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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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挂号时间:


      春夏季
5月1日—9月30日
       秋冬季
10月1日—4月30日
上午周一至周日7:20—11:30周一至周日7:20—11:30
下午13:45—17:3013:20—17:00

二、可以使用医保电子码(异地医保电子码)、医保卡(异地医保卡)、门诊就诊卡(自费卡)进行挂号。

三、门诊就诊卡(自费卡)在服务中心办理,办卡时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。

四、老年人(80岁以上)、残疾人、孕妇、军人(退役军人)、消防救援人员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、预约取号患者享有优先挂号,请以上人员主动出示相关证件,优先只限本人享受优先服务。

五、工伤挂号时请主动出示工伤原件及医保卡。

六、挂号时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善个人基本信息。

七、发热(体温≥37.3℃)患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。

八、我院肠道门诊暂时关闭,腹泻患者建议您到区医院就诊。

九、挂号处①、②窗口7:20开放,③、④窗口7:50开放。

十、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、就医,请预约就诊。

 

 门诊办

2022-10-28